上海力推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晓婧
⊙本报记者 吴晓婧
虽然《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去年10月就已颁布,但仍有众多投资者不了解该原则的具体内容,部分基金销售渠道对该原则的推广也不到位。对此,“2008走近基金系列活动”将推广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作为活动的重头戏。据了解,该活动由上海证监局指导,上海30家基金公司共同主办,东方财富网承办。
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将帮助基民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有效减少不规范销售行为的出现,并从源头上控制投资风险。”
部分基金公司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原则只是对基民进行风险测试的定位,并为其购买行为提供一个参考依据,投资者仍需充分了解自己的投资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
为进一步体现上海辖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延续性,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士透露,2009年,上海地区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将力图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并通过在整个市场范围中倡导股权文化,让每一个证券投资者都能成为对自己资本负责任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