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渐入佳境之时,B股公司的大股东增持却遇到了一些现实困难。
伊泰B股大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刘春林表示,大股东不能在境内开立B股账户,导致增持推进的效率不高,往往会错过股价较低时期,增加了增持的成本。同时,即便通过境外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持,由于涉及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及汇往境外等有关手续,主管部门涉及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证监会等,进展也难以得到保证。
刘春林介绍说,2005年-2007年,伊泰煤炭生产原煤由931万吨增长到1374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21.48%;销售煤炭由1301万吨增长到163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12.17%;销售收入由36.5亿元增长至5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8.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7.5亿元增长至1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5.47%。
然而,伴随着今年证券市场的深幅调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最低跌至2008年11月3日的1.6美元,2008年开盘首日至今累积下跌约72%。“公司股价的持续大幅下跌与公司不断向好的基本面、较高的投资价值产生了严重背离,伊泰煤炭的静态市盈率不足10倍,与国内和国际可比煤炭类上市公司相比,伊泰煤炭的估值水平也相对偏低。”
对此,伊泰集团认为上述状况不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严重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也使得投资者的资产大幅缩水,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作为伊泰B股的控股股东,伊泰集团有责任表达对伊泰煤炭未来业绩及盈利潜力的良好预期,使投资者对伊泰B股形成稳定预期,实现伊泰煤炭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对伊泰B股的增持只能通过境外法人以外币认购,伊泰集团决定通过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伊泰香港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增持部分伊泰B股,拟增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伊泰煤炭已发行股份的20%即14640万股。
目前,伊泰集团已获得证监会于2008年11月17日作出的豁免要约收购批复,但由于大股东不能在境内开立B股账户,且增持涉及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及汇往境外等有关手续较多,增持行动仍面临一些具体困难。
“商务部说要想增持就必须有法人机构,例如投资公司;发改委说这种行为没有审批先例,如何审批尚无成熟经验;按照现行的操作方式,要先换汇,把外汇打到境外,再打回来,我们报的金额达到4.4亿美元,但换汇又有限额,地方是500万,自治区是1000万,3000万就要报国务院,现在换汇也很难操作。”刘春林苦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