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3290号文批准。根据《2008年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08%,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2月2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在发行首日前五工作日的算术平均数为2.70%。因此,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6.78%,即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0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08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下发行,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29日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