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公司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自查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除2008年12月09日、12月15日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自查认为,除2008年12月09日、12月15日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及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及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2008年12月09日、12月15日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