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被海关总署授予双A企业
2008年1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帆
⊙本报记者 周帆
日前,国家海关总署授予风神股份双A企业称号。近日,海关总署发文,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海关总署实行新的企业管理分类办法后AA类(最高类别)企业。据悉,风神股份是全国轮胎行业唯一一家被评为双A类的企业。
风神股份多年来以扩大出口作为公司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始终发展自营出口,坚持自主品牌建设,目前,该公司自有品牌出口量占公司出口总额的比例高达98%。“风神”、“河南”品牌驰名国际市场,并畅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7年公司进出口总额达到5.45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AA类企业是国家海关总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在原有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的管理类别,AA类为最高信用等级,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将实行信任放行,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报关单电子数据经电子审核后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验放手续,对进出口货物一般不予开箱查验等通关便利措施。AA类企业将享有最快的通关速度,最低的通关成本和最强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