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健转回843万港元诉讼损失
2008年1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深天健今日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了深圳市中院对一起诉讼裁决不予执行的裁定,由此公司本年度可转回已计提的843万港元诉讼损失。
公司此前于2000年7月实施收购广东海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及建筑工程牌照使用权的事项,后由于双方对履行合同产生争议而提交仲裁。2007年12月10日,深圳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公司向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支付尚欠的股权转让款843万港元,并承担案件仲裁费以及反请求的仲裁费,公司已于2007年度计提了843万港元的诉讼损失。
公司25日公告称,经公司申请,2008年12月9日深圳市中院已作出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依据上述裁定,2008年度公司可转回已计提的843万港元的诉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