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稳定节日期间民生商品价格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婷
⊙本报记者 吴婷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发改委提出,节日期间应当切实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调控基金,节日前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安定人心。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集中的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切实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