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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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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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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财经要闻
    国家力保化肥行业 允许各类投资者进入
    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财政部税务总局作进一步部署
    李荣融:明年国企要尽力做到不裁员
    明年将重点监管
    上市公司国有股转移
    四部委发布通知明确
    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
    上海等地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2008年国企改革在多重领域取得突破
    发改委:
    稳定节日期间民生商品价格
    社科院: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可能加剧
    前11月省属地方国企实现利润同比下降12.3%
    商务部:
    四项措施扩大居民消费
    关于增加“08东特债”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上发行份额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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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稳定节日期间民生商品价格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婷
      ⊙本报记者 吴婷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发改委提出,节日期间应当切实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调控基金,节日前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安定人心。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集中的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切实稳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