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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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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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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财经要闻
    国家力保化肥行业 允许各类投资者进入
    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财政部税务总局作进一步部署
    李荣融:明年国企要尽力做到不裁员
    明年将重点监管
    上市公司国有股转移
    四部委发布通知明确
    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
    上海等地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2008年国企改革在多重领域取得突破
    发改委:
    稳定节日期间民生商品价格
    社科院: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可能加剧
    前11月省属地方国企实现利润同比下降12.3%
    商务部:
    四项措施扩大居民消费
    关于增加“08东特债”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上发行份额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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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委发布通知明确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婷
      ⊙本报记者 吴婷

      

      财政部昨发布通知明确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要求,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四部委12月25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有关预算管理事项。

      通知明确,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对地方“两税”返还,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后,由此相应增加的地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由国库部门根据财政部核定的比例自动划转中央财政。

      以前年度超缴、欠缴、漏缴的成品油消费税,预征2009年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超缴、欠缴、漏缴的公路养路费等六费,要按修订后2009年预算科目办理清退和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