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期货受累科嘉借款案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杨晶)
国金证券今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金期货于昨日收到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审理结果对国金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公告显示,此案是成都银行武侯支行诉四川科嘉皮业、四川嘉信、四川天元期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由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显示,科嘉皮业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34万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原告对科嘉皮业提供的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如果原告在行使抵押权后仍不能清偿的债权部分,由被告四川嘉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告国金期货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此外,本案受理费、诉前保全费共17.38万元,由被告科嘉皮业负担,被告四川嘉信、国金期货连带负担。(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