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08年12月24日,凯恩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5%)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冻结期限为2008年12月2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时止。
2、2008年12月25日,凯恩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94%)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冻结期限为2008年12月2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时止。
凯恩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05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194,789,298股的34.42%。截止目前,凯恩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4,420万股。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8-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来函,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合并,合并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因此本公司 2008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