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03 股票简称:ST东北高 编号:临2008--034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我公司收到编号为(2008)长经开民初字第1091号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相关诉讼事项已于200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就公司股东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诉我公司2008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案,裁定如下:
鉴于原告于2008年12月18日提出撤诉申请,准许原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0元减半收取即25.00元由原告承担。
特此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