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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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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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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昌县政府回收公司塔山工业园厂区部分资产的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进程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入选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汽集团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跃进集团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08年下半年财政补贴款的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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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关于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元旦假期前暂停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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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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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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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8年12月25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6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876,816,32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3.27%。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91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根据《公司法》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继民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关于贵州首钢产业投资公司投资设立贵州首黔资源开发公司(暂定名)建设焦化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表决办法,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1,875,897,328股)回避表决。

      同意票9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表决办法,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1,875,897,328股)回避表决。

      《综合服务合同》。同意票9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生产服务合同》。同意票9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马晓辉、冯翠玺作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首钢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首钢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首钢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