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钾肥调增氯化钾资源税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盐湖钾肥今日披露,公司近期接青海省财税部门通知,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天然卤水资源税额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将氯化钾产品资源税从目前的45元/吨上调至135元/吨,即每吨氯化钾调增资源税90元/吨。
按照通知要求,盐湖钾肥氯化钾产品自2008年10月1日起的产量执行此税额标准。因公司氯化钾产品资源税以生产量为计税依据,公司财务部门以2009年本公司合并氯化钾产量200万吨估算,此政策2009年会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8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