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8-3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成熟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接第一大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晟集团”)函告:弘昌晟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以所持我公司股份中的4,700万股做为质押,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786,55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3,442股,上述股份已于2008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11个月。
截止2008年12月25日,弘昌晟集团共持有我公司股份48,373,895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32.8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786,558股。本次质押部分占我公司总股本的31.9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