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轻骑(A股) ST轻骑B(B股) 公告编号:临2008-057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日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华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刘旭东
注册资本:叁亿圆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汽油机、柴油机、燃气发动机、通用机及其延伸产品、部件(发电机组、水气泵机组);汽车、摩托车组合件、部件及关键件、船用弦内、外机零部件、工卡量具、模具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转让;摩托车、电瓶车的销售及服务;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9月30日,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45,21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29,694万元,净资产15,516万元,资产负债率65.6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08年12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申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6,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4,000万元为短期借款,2,000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3%。全部是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协议书;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