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9日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6层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33,463,86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82.32%。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26,232,506;出席会议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07,231,357。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行长陈小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哲平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32,133,463,863股,其中同意32,133,200,863股,反对263,00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李哲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部分持续关联交易未来三年上限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份数为:30,184,611,119股,参加表决的股份数1,948,852,744股,其中同意1,923,091,744股,反对25,757,000股,弃权4,0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蕾、高怡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