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08年12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250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杭州科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349家企业为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08]336号),本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 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 年。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本部(不包括子公司)从2008 年开始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次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关于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的预期。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