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232 转债简称:金鹰转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户,共代表股份170,272,293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11,877,564股(此数据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确认)的54.6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陈士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170,27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70,272,293股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工业园区综合楼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170,27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70,272,293股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傅万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170,27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70,272,293股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何晶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股票代码:600232 公告编号:临2006-036
债券简称:金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23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8日在公司总部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傅万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