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2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08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616.512万股。根据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9508.08万元变更为20124.592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竞拍方式购买相关土地资产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竞价购买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通化路上的两宗使用面积为79994平方米(折120亩)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公司购买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12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08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8年12月26日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司法拍卖方式,以人民币5200万元的成交金额取得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通化路上的两宗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
本次购买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资产事宜已经公司200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宜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通化路,土地使用权面积共79994平方米(折合120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至2052年9月26日止。
三、交易情况
1、交易金额: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3、付款安排及支付方式:全部成交价款于2008年12月26日汇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4、过户安排:公司将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的所有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购买上述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该地块拟用于金属类钮扣和相关服饰配件业务的拓展,丰富公司服饰类产品的品种,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