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2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08-05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浙科发高〈2008〉336 号”文件,认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为浙江省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浙科发高〈2008〉337 号”文件认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华仪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 年),企业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按 15%的税率征收。浙江华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自2004年起享受软件企业“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8年属减半征收的第三年,2008年度仍将执行12.5%的所得税税率。
上述公司将按照文件的精神,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