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 年12月30日上午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聘请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现因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浙江天健东方”),原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业务并入浙江天健东方,公司同意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08年度的原财务审计机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原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业务并入浙江天健东方,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同意公司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9年元月15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8-06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〇九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3、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元月15日上午10:0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2009年元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凭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09年元月12日(8:00 — 16:30)。
3. 登记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工业区康强路25号
2) 邮政编码:315105
3) 电 话:0574-88233889
4) 传 真:0574-88235464
5)电子邮箱 board@kangqiang.com
6) 联 系 人:赵勤攻 、杜云丽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截止2009年元月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元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