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邯郸钢铁、承德钒钛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和2008年9月17日的有关公告)。
2008年12月30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邯郸钢铁(股票代码600001)、承德钒钛(股票代码600357)交易行为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上述股票的公允价值,经本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8年12月30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邯郸钢铁、承德钒钛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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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