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发高[2008]336号、浙科发高[2008]337号)于2008 年12月26日认定本公司等349家企业为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宇公司”)等430家企业为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科宇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及科宇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目前公司及科宇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