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8—05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0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08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7份,苏庆赞董事因休假未参与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不良贷款的议案》,会议认为: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名: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本行贷款本金共人民币5479万元;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拖欠本行贷款本金计人民币9600万元;什邡巴蜀金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茂县宝山吉鱼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因受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影响,拖欠本行贷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6800万元和800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28日,上述四家公司共形成本行不良贷款本金合计298,793,946.00元,应收未还利息合计66,321,516.20元,符合本行呆帐核销条件,同意予以核销(实际核销本息金额以账务处理日为准)。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