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95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数量:2.82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12月29日,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于福州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福州大通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借款壹仟伍佰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9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82亿元人民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08年12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08-072号公告,刊登于2008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州大通成立于2005年6月3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67-71号地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08,691,704.38元,总负债267,084,062.48元,所有者权益为141,607,641.90元。2008年1-11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27,162,602.44元,净利润2,163,985.68元。
福州大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支持福州大通的发展,因此本次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福州大通的担保累计发生数量为9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福州大通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