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2号将申请展期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雪
⊙本报记者 张雪
记者从东方证券获悉,于明年到期的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长存续期、提高规模上限、对业绩报酬等条款进行优化。
东方证券日前发布了关于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展期准备工作的提示公告。公告显示,东方红2号的存续期为三年,按规定到期日为2009年7月6日。为了帮助广大委托人取得更好的投资收益,东方证券作为管理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长集合计划存续期、提高规模上限、以及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对业绩报酬等条款进行优化。东方证券表示,本次集合计划申请展期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9月份起,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便掀起了展期潮。国泰君安君得利1号、华泰证券金紫荆1号、广发证券理财3号等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展期申请,均成功获得证监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