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购买天奇置业部份房产作为公司科技人员单身宿舍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因配合当地政府的规划调整,于2006年从原厂区搬迁至目前所在新厂区。原由公司提供的科技人员单身宿舍楼也因此次调整面临拆迁问题。为了解决引进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住宿问题,改善住宿环境,同意公司出资1286.5706万元人民币购买下属控股子公司天奇置业开发的“天奇城”部份房产作为集体宿舍用房,该部份房产为“天奇城”的公寓楼住房,计54套(从5楼至7楼三个楼层),共计2697.63平方米。价格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按4800元/平方米计算。
2、审议《关于与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公司签订加工业务合同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伟兴、白开军、黄斌、杨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出资1亿元与无锡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及部份经营管理层投资设立《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总投资额2.5亿元,注册资本1亿元,本公司持股40%,无锡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持股40%,无锡一汽铸造经营管理层持股20%。
(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上述2、3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48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与德国富兰德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约定由本公司自2008年起至2010年为富兰德公司提供2.5兆瓦级风力涡轮发动机轮毂和机舱底坐,合同总价为3215.68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34527.4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拟将上述与富兰德的全部业务分包给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制造,分包合同总金额为3119.2096万欧元。
2、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黄伟兴、白开军、黄斌,监事杨雷在本公司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黄伟兴、白开军、黄斌、杨雷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蔡桂如、赵万一、蒯建平发表独立意见,该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
黄伟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任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白开军:本公司股东,董事长,任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黄 斌:本公司董事,任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 雷:本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任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与德国富兰德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约定由本公司自2008年起至2010年为富兰德公司提供2.5兆瓦级风力涡轮发动机轮毂和机舱底坐,合同总价为3215.68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34527.40万元人民币。
为完善风电零部件配套供应链,解决目前风电零部件关键配套部件严重短缺的现象,2008年7月25日,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与其他股东共同设立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经营风电设备零部件(轮毂、主轴、轴承座、机座、调浆支架)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本公司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40%,江苏文汇钢业有限公司持股30%,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无锡市万利纺机有限公司持股10%。2008年10月10日,经无锡市惠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3202060001286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前期生产筹备工作。
鉴于公司已投资成立专业公司负责风电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将上述与富兰德的全部业务分包给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制造,分包合同总金额为3119.2096万欧元,具体业务合同授权经营层参照与富兰德的商务合同与技术合同标准签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合同,本次定价的政策为:扣除相关间接费用后,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分包给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该关联交易尚未正式签订合同,具体业务合同将授权经营层参照与富兰德的商务合同与技术合同标准签订。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本身并无风电零部件业务加工能力,本公司承接德国富兰德的业务,计划就是为后期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成立做好前期市场铺垫。此次业务分包,将更有利于风电零部件业务的专业归口管理,也有利于风电零部件业务市场发展,并促进风电产业规划布局的进一步完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蔡桂如、赵万一、蒯建平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与德国富兰德的全部业务分包给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符合本公司目前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鉴于本公司为完善风电零部件配套供应链,已出资与其他股东共同设立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40%。本公司本身无风电零部件加工的能力,此次业务分包,将更有利于风电业务的专业管理,并促进风电产业规划布局的进一步完善。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平,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所做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49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2008年10月30日,本公司在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预计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
3、业绩预告修正情况:经财务部门根据现实情况测算,本公司预计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范围调整为40%—70%。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94,072.87元人民币。
2007年度每股收益:0.40元。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物流机械业务的主要客户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已承接的项目进度出现延缓,进度未达到预计水平,公司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