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及9月17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1月5日,本公司旗下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000792,石化行业)的收盘价低于根据指数收益法估值的价格。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1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000792,石化行业)采用交易日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特此提示。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