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的提示公告
2009年0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
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最大限度的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长期停牌复牌后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此类股票选用指数收益法或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