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涉及债权债务置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2月8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345号)、《关于核准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公告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346号),核准我公司与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并向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发行87,148,012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核准豁免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87,148,012股,导致其合计持有、控制我公司43.02%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本次交易的安排,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将作为置出资产置出本公司。据此,本公司现特向各债权、债务单位(人)正式通知如下:
1、本公司目前所享有的货款支付等全部债权,均由本次交易约定的置出资产承接主体——浙江华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请各债务单位(人)和保证人等即日起向浙江华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合同约定的义务。
2、本公司在相关合同项下所负的售后服务、瑕疵担保等义务(债务),亦由浙江华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公司自即日起开始办理债权债务的置出手续。请各债权、债务单位(人)配合及支持办理相关手续。若各债权、债务单位(人)对债权债务置出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胜路8号 华立科技园行政楼西九楼
邮政编码:310023
联系人:薛洪春
电话:0571-89300366、13958106928
传真:0571-89300369
特此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