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工程施工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于2011年12月底履行完毕。
4、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09年全年业绩将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该合同事项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承包方与业主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签订了《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第YHSG-07合同》。
合同标的为:第YHSG-07合同段由路面工程K48+450至K62+200,长约13.75km,路基工程K50+550至K57+000,长约6.45km组成。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级,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桥5座,计长767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1、合同价款:345,487,666.00元人民币。
2、合同工期:36个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将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的能力。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及附件。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