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月6日9:00
2、 召开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鞠建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30,961,40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5,600,000股的51.2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赵建广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任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同意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将自本次大会通过之日起,并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30,961,409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961,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业务和年度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原料供应,积极借助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资源平台,与其所属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供销分公司扩大合作范围,将大宗原材料(钢丝、钢帘线、天然胶、合成胶、炭黑、辅助材料、助剂等)由对方统一购置,并签订《供货协议》,适当调整年度关联交易额(由30,000万元增至为60,000万元)。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股份为803,48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03,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通过《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业务和年度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旭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