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四桥建设影响作业 南京港获偿1.2亿
2009年0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去年12月31日起停牌的南京港今日公告了重大事项,因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将影响公司生产作业锚地,长江四桥建设协调指挥部将就此事给予公司资金补偿,协议金额达到1.2亿元,双方已于近日正式签订协议。
公告披露,长江四桥建设将影响南京港栖霞作业区的生产作业锚地——栖霞锚地,致使该锚地1、2、3号锚位无法使用,4、5号锚位调整后仍能保证正常生产。经协商,公司同意停止使用栖霞锚地1、2、3号锚位,并调整4、5号锚位。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四桥指挥部就此事项给予资金补偿,金额为1.2亿元。
该笔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笔8000万元将在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给公司,南京港在收款后立即停止使用栖霞锚地1、2、3号锚位并移除相关设施。而栖霞锚地4、5号锚位调整完毕后,四桥指挥部再支付剩余的4000万元。
南京港称,该协议事项对公司业绩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对该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在收到搬迁补偿款后,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核销锚地调整过程发生的费用(预估为500万元左右)及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后调增资本公积。
南京港表示,上述行为将造成公司海进江原油年通过能力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由原来的1800万吨下降为720万吨,从而将制约公司海进江原油中转业务的市场拓展,并限制公司进行其他江中过驳作业品种的市场开发。
不过,由于近期南京港海进江原油中转量相对下降,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较大影响。但未来当海进江原油年中转量超出锚地通过能力或海轮到港不均衡时,上述事件将对生产组织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通过调整作业计划、优化生产组织等综合措施以应对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