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要求股份报价公司做好年报披露工作
2009年0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中国证券业协会6日在报价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发出通知,要求各主办报价券商督促所主办股份报价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2008年年报的披露工作。
通知要求主办报价券商督促预计2008 年度出现亏损的股份报价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通知说,股份报价公司拟披露2009年一季报的,2008年年报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09年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主办报价券商应及时与所主办股份报价公司商定其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并于2009年1月31日之前将其年度报告的预定披露时间书面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