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银监会齐抓涉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
2009年0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针对涉及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具有数量多、标的大、难执行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监会6日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有效加强对这类积案的执行展开讨论。
据介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着大量未执行的积案。而银行业信贷资金形成的金融债权直接影响着国家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类案件的执行一直都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这次会议旨在通过全面了解、掌握金融机构为债权人的执行案件情况及地区分布情况,加大对未结案件较多省份的督促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金融债权,有效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听取各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指导这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要求各银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管,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依法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充分利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累的信息,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蔡鄂生表示,银监会高度重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已经成立银行业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国银行业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及金融债权维护事宜。
这次会议是继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08年11月至今年6月实施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后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