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09-00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吉科办字[2008]124号),认定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22000028,发证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继续享受三年内(含2008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原所得税税率为15%)。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