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油申诉无效 监管部门再下整改判词
2009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由于提前确认了投资收益,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ST联油目前正面临着暂停上市的风险。ST联油近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提出申诉。ST联油今日披露了后续消息:证监局已对此做出回应,依然认为公司不应提前确认公司对汉鼎光电的投资收益。
公司称,公司于2008年5月下旬收到落款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北京和谐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情况说明》传真件,传真件称双方于2007年6月2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ST联油依约将所持有的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33.92%的股权以3800万元转让给和谐源。协议签订后和谐源已将股权转让款汇入ST联油指定账户。其后,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共同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但由于汉鼎光电已全面停产,高层管理人员都不在中国大陆,汉鼎光电当时尚未办理工商年检,故未能将该股权过户到和谐源名下。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谐源已将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对此,和谐源承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和谐源享有和承担该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和谐源不向ST联油主张任何权利。”
但是,ST联油又称,目前公司一直未收到这一传真件原件,目前正在与北京和谐源相关人员联系取得上述传真件原件,以完备相关手续。因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法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拟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定过户。
ST联油股票目前已开始停牌,需至整改工作完成且获得海南证监局验收方可复牌,而此次整改有可能会导致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使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