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采用研制大飞机模式启动基础软件系统研发刍议
◎刘春泉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中国研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大飞机项目在2008年正式启动了。中国生产大飞机,首先是出于国家安全战略方面的考虑,其次,即使从商业角度而言,中国商用飞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90亿元,而国家领导人访美一个客机采购订单就达46亿美元,还不包括航材和维护等后续使用的费用。中国民航短期内的可预见的市场前景,国内外都预测说近20年中国需要的飞机可能在2000架以上。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启动大飞机项目都是非常具有远见卓识的。
而在信息化的基础建设方面,特别是在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上,我国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由于软件操作系统这一基础平台我国不享有知识产权,微软不披露源代码,我们也无法掌握自身电脑的安全,遂造成2007年我国某地方政府购买的一个版本的视窗xp操作系统被杀毒软件巨头诺顿报出有“后门”,虽然事后微软和诺顿都有一套外交辞令给予解释,但国内有识之士早就提出这其实是微软故意预留了后门,不过是由于与诺顿沟通失误才意外暴露,早就应该引起安全部门的警觉。2008年微软在华推行正版验证计划引起黑屏恐慌以来,舆论大哗,也有业内人士翻出了10年前比尔?盖茨先生在某次会议上的演讲,那时,睿智的盖茨就预言总有一天中国人会为盗版付出代价,会愿意支付软件的费用。果不其然,在中国政府发布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又已采纳全世界最为严格的软件保护立法的背景下,这一天真的到了。
网上一个流传广泛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国就是利用一台打印机潜藏了病毒,通过电子战将伊拉克的雷达等电子设施摧毁殆尽的。故事本身的真假并不重要,反映出软件的安全对于国防的战略意义才是我们应当重视和深思的。微软的确是一家优秀企业,其操作系统也的确异常成功。虽然品牌无国界,但是品牌的主人有国界。我们国家战略安全显然不能指望任何一家企业会遵守诺言,中国目前如此大面积地使用视窗操作系统,任何一点差错或者隐患都完全可能陷我国于被动!因此,毋庸讳言,战略安全是中国应当研发自有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的首要考虑。
其次,在商言商,中国政府早就要求政府带头用正版,国内凡是有规模的电脑厂家,特别是高端的笔记本市场,早就按照政府要求实行预装电脑操作系统(是否触犯反垄断法关于搭售的规定暂且不论)。现在微软操作系统在华的零售价高的是数千元,低的也有数百元,中国近几年每年仅仅品牌个人电脑和笔记本,出货量少说也有几百万台,就算每台的操作系统费用只有几百元,算算微软拿到的版权费是多少?据报道,在政府出台通知后,微软第一次与联想、方正、TCL和同方4家电脑生产商的签订合同的金额就是7亿美金!而且,这笔费用随着每次微软的更新换代还得重新购买,重新支付!
由此,笔者建议中国政府采用大飞机的模式尽早启动基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的研发。这也是中国进入信息化时代的一项必需的基础建设工程,其意义不亚于大飞机。商业前景甚至可能还优于大飞机!至少在节能环保方面就是如此。
我国应当坚定不移地加大版权执法的力度,同时,政府也不能成为微软的免费推销员,用版权的大棒强制用户购买预装的视窗操作系统。我们应当研发中国的操作系统,并免费或者低价提供给个人用户,针对企业和商业用户则实行正常的市场交易和收费,这样才能兼顾商业上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当立即停止针对视窗操作系统的各种认证培训、学历教育课程以及其他有意、无意中在利用公共资源帮着微软培训和宣传的行为,为中国操作系统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有人会问, 2008年11月工业信息化部发布了《“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通知》,资助和鼓励“核高基”项目发展,为什么还要建议采用大飞机的模式呢?笔者的答案是,因为等待的边际成本太高了,中国基础软件的竞争对手也已改变了“放水养鱼”的策略。这更警示我们应当反思,版权执法的宽松其实是为自己酿造了苦酒。笔者相信,如果当年严格执行版权法,现在恐怕也已逼出了自有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微软正版验证引发的“黑屏恐慌”该让我们猛醒了,中国企业短期内靠政府资助和企业自己的能力研发,是很难实现商业上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的,而中国企业几年内已付和应付给微软的版权费,就足以让我们举全国软件企业之人才资源研发自有的操作系统。
最近美国的救市措施,有一项就是普及宽带,见微知著,这无疑是信息经济一次软件基础建设,将为美国经济的复苏和再次振兴埋下伏笔。我国关于刺激经济的4万亿的投资用途讨论大多还停留在修桥修路这样的硬件基础设施阶段,这对于我国的国情来说当然是对的,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时代发展不等人,如果我们看不到信息经济时代的竞争态势,未雨绸缪,那么我国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上不利的格局将难以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