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股票代码:002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签署日期:二○○九年一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向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70号)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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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注册资本:374,752,068元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7508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6514291012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外派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组织出口商品的制造与加工,实业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百货、工艺美术品、机电设备、原辅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粮油制品及副食品、羊毛、纸张销售,旅游服务、经济技术咨询,汽车租赁。
经营期限:长期
控股股东名称: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通讯方式:浙江省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及其股东情况、股权结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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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是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下属企业,浙江省国资委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为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物产森华集团有限公司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中大股份成立于1992年11月18日,199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704),注册资本为37,475.21万元,主要股东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进出口业务,外派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组织出口商品的制造与加工,实业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百货、工艺美术品、机电设备、原辅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粮油制品及副食品、羊毛、纸张销售,旅游服务、经济技术咨询,汽车租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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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大股份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章 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大股份持有三花股份17,914,7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9%。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2009年1月5日,三花股份完成向三花控股定向增发股份,三花股份的股份总额由11,300万股增加为26,400万股。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大股份持有三花股份17,914,703股,占三花股份总额的比例由15.85%减少为6.79%,持股比例减少了9.06%。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三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三花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止2008年9月17日收盘,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1,158,241股,减持比例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25%。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公告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截止2008年11月7日收盘,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1,175,801股,减持比例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41%。公司于2008年11月11日公告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截止2009年1月5日收盘,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767,109股,减持比例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8%。因该股份减持比例尚未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1 %,所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之前尚未对外披露,现予以披露。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浙江中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中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签署日期:二○○九年一月五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三花股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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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股份、上市公司: | 指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大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三花控股: | 指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交易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 | 指人民币元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 居留权 |
陈继达 | 董事长、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李灵敏 | 副董事长、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王剑敏 | 总裁、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戴建成 | 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张飚 | 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於亚雄 | 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芮明杰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朱红军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贾生华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张炎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张宝健 | 监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高建经 | 监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陈宽 | 职工监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邬静乐 | 职工监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下礼泉 | |||
股票简称 | 三花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其他√(请注明) 上市公司增发股份引起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7,914,703 持股比例:15.8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9.0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日期:2009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