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分别于2008年2月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和2008年2月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90万元,我公司为该两项贷款已提供担保,并经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该两项贷款将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该两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
具体內容详见同日昌九生化临2009—002号《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9-00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2490万人民币;
由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020万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关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农科”)是我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分别于2008年2月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和2008年2月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90万元,我公司为该两项贷款已提供担保,并经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该两项贷款将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该两项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昌九农科”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8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204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除外)的生产、开发、自销。
6、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宝中;
截止2008年9月底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3226万元,负债总额为150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35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795万元;2008年1-9月净利润5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1%。(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昌九农科” 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续贷1000万元和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申请续贷1490万元继续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49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昌九农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2490万元;
反担保期限:二年。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昌九农科”作为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已成为公司做大做强丙烯酰胺产品的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现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因此本公司同意为其向银行续贷继续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燃、吴照云、盛寿日、袁细寿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02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董事会通过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57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48%,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37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21%, 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5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昌九农科”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昌九农科”200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昌九农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