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金融危机昭示七大教训
2009年0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婧妤 商文
⊙本报记者 马婧妤 商文
中国证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吴清10日在“第十三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华尔街的失败有其必然性,国内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可以从中汲取七方面启示。
吴清指出,首先,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应当有度。而所谓“度”的概念,可以从两方面界定,一是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一是以客户为中心并适当销售,而非以自我服务为中心。
第二,金融机构要管理风险,而不是冒险。
第三,投资银行是金融服务商,而非投机商。
第四,激励机制应该重在鼓励长期追求。激励机制也需要外部要求进行约束,让金融机构有所追求,也有所畏惧。
第五,金融监管必须化解系统性风险。经过三年综合治理,证券行业历史积累的系统性风险已经彻底化解,很多管理制度也得以建立,“其中有些如净资本监管恰好是美国较早使用而又被他们丢掉的经验,这一点值得我们总结”。
第六,系统性风险并非银行所独具。在当前金融创新的条件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在内,也可以制造系统性的风险。
第七,尽管华尔街失败了,但华尔街所代表的市场化融资模式及投资银行的功能,仍值得国内学习和借鉴,吴清表示,国内资本市场在这方面发展得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