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风险提示及整改后续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8之规定,本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12月26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在此期间,公司若完成整改工作或此次整改结果获海南证监局验收通过,公司股票将在整改方案披露当日复牌并恢复交易。否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4.1.1和14.3.1 之规定,若停牌超过2个月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在被停牌两个月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如公司在股票被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次整改有可能会导致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如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之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本公司于2009年1月12日收到北京和谐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原件(《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风险提示及整改后续情况公告》)。
本公司现正向相关律师问询通过司法途径裁定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过户的具体情况,并着手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定过户的相关手续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