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控股股东将增持
2009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宝钛股份今日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将增持公司股份。
2009年1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核准豁免宝钛集团因增持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宝钛集团表示,目前宝钛股份股票市值已被市场低估。宝钛集团拟自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宝钛股份的股份不超过2147万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其已发行总股本的4.99%。增持完成后,持股数量将由现持有的2.277亿股,增加到不超过2.4912亿股,持股比例将由现持有的52.926%,增加到约57.92%,增持的买入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