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9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9票同意;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批准将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346823.03元;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336705.76元。
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法定代表人:李蔚,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1018025594,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内主楼118室,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1018025684,法定代表人:王大亮,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其它太阳能系列产品及转化设备、节能灯具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技术转让;(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08年11月底公司财务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8679954.77元,负债6996425.98元,净资产1683528.79元,营业收入39673480.66元,净利润-2574241.38元。
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理顺公司产权管理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涉及各方包括: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