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国债承销团组建完毕
2009年0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宗禾)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昨日发出《关于确认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称2009-2011年记账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已经完成,并将于1月16日召开组建会议。
据悉,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保持原有成员基本稳定基础上实行优胜劣汰;成员数量控制在60家以内,其中甲类成员不超过20家。2006-2008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中违规超限和排名居后的6家成员不再进入本次承销团,其余54家保留。吸收新申请机构6家,甲类成员资格的审核以2008年记账式国债业务综合排名前25名为条件,其他申请甲类成员资格的机构均作为申请乙类成员资格受理。(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