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裁员须与工会充分协商
2009年0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华全国总工会昨日发出通知,要求最大限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新华社电
针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就业压力加剧、一些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通知中指出,要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督,企业确需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必须与工会充分协商,并将裁员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给维护农民工权益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全总将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农民工各项权益的实现情况,重点掌握农民工稳定就业、企业裁员补偿、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接续、工资报酬兑现、返乡安置创业、会员会籍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
针对农民工的就业创业问题,全总表示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最大限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通知指出,要稳定农民工现有就业岗位,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督,企业确需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必须与工会充分协商,并将裁员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督促国有企业带头不裁员,最大限度减少失业,保持劳动关系稳定。
全总表示,将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免费服务,并推动国家给予农民工就业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支持政府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免费开办创业培训,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服务和支持。
全总指出,将鼓励和支持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并尽可能给予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帮助。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项目,提高农民工的技术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储备技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