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企代办金融业务将免征营业税
2009年0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记者1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三年内将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通知还指出,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李雁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