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月14日上午9:30在西安市高新一路15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1,582,1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7%。公司董事、监事和非董事高管人员等25人列席会议,共计27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四项议题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因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广告代理业务清算协议>的议案》。
121,582,13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1,582,13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李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21,582,13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8年12月13日、2008年8月12日、 2008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张宏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