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一蕙
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筑信昨日披露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成为今年首例信息披露违规案。记者发现,公司在对重大问题的披露上不仅存在着“前后矛盾”的事实,也存在披露不到位的情况,而这些问题都和公司备受关注的资产重组有关。
信息披露前后不一
由于ST筑信的资产重组于2008年6月13日被董事会终止实施,何时将“旧事重提”就成了市场关注的热点。去年9月17日,公司股价因为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当时公司表示在书函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后,均确认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但是,就在公告发布不到两周内的9月25日,公司同时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和连续停牌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而这次的异动则是因为自9月19日起连续触及涨幅限制。
其实ST筑信的信息披露还不只是“前后矛盾”的问题,围绕着公司的资产重组的话题其实不断,而在去年6月中旬,也就是公司宣布终止定向增发的前夕,公司还因为重大事项未披露被交易所停牌。
重大事项迟迟未披露
2008年4月14日,当时还名为“ST一投”的ST筑信突然被上交所实施全天停牌,原因系公司存在重大事项未公告。此时的ST筑信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中,这一交易预案最初于2007年4月11日发布,修改之后于2007年6月7日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而此时已经临近一年有效期的节点,公司向大通建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材料早已提交证监会,但是却迟迟未获证监会批准。在这个节骨眼上公司因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而遭到交易所停牌,显然十分敏感。
更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4月14日,恰恰也是控股股东大通建设和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共持有的2400余万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
在诸多因素夹杂之下,ST筑信的停牌一直持续到2008年6月10日,也就是此次停牌将近2个月之后,ST筑信才发布了重大事项公告,披露了与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改承诺有关的两个重大事项,公司同日复牌。
在2008年6月10日公司重大事项公告中,公司披露称“近期收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请抓紧落实有关问题的函》,该函指出了公司定向增发价格的问题以及公司原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的诉讼事宜,有可能构成发行障碍。
但是公司并未披露“近期”的具体时间。而且公司在2008年4月29日发布一季报时,对于重组的进度也未有具体披露,仅表示“定向增发在证监会审核过程中。”而且据公司的说法,上述进展公告是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做出。
大股东持股“限卖”只字未提
当时公司同时还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部的通知要求披露了另一重大事项。根据上交所的通知,由于大通建设曾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将以不低于5亿元的优质资产与公司资产进行置换,并以此作为股改对价,但截至当时天津大通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天津大通及其一致行动人艺豪科技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必须实施暂时性卖出限制,而这一点公司在股改时也并未完全披露到位,且在有限售条件股流通上市公告中只字未提。
伴随这一事件是公司股价的大幅度波动——2008年4月2日、4月8日,也就是被交易所临时停牌前,公司连续两次发布了股价异动公告,而在2008年6月10日复牌后,公司股价又连连下挫。
而且,自2008年12月以来,ST筑信的股价异动和诉讼、股权质押类公告频频。去年12月23日、24日ST筑信连续大幅下跌,25日盘中又大幅度波动,当天公司发布异常波动公告,同时发布了诉讼事项公告称,海南南亚贸易有限公司向ST筑信追讨债务1000万元。 而23日、24日当天,公司先后披露大通建设所持股份在解除质押而又立即被质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