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延长限售期的公告
2009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浙江阳光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09-001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延长限售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月15日,本公司收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自然人陈森洁、陈月明、吴峰、吴国明及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函,上述股东就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延长限售期限事宜分别承诺:其所持有的于2009年11月9日解禁上市流通的股份,将自股改承诺可上市交易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至2013年11月9日。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追加承诺,不违反承诺减持本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列表:
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
原承诺可上市 交易时间 | 原承诺可上市 交易股份数(股) | 本次承诺后可 上市交易时间 | |||
陈森洁 | 17,173,289 | 6.88 | 2009-11-9 | 17,173,289 | 2013-11-9 |
陈月明 | 12,122,179 | 4.85 | 2009-11-9 | 12,122,179 | 2013-11-9 |
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 | 9,790,060 | 3.92 | 2009-11-9 | 9,790,060 | 2013-11-9 |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073,757 | 2.43 | 2009-11-9 | 6,073,757 | 2013-11-9 |
吴峰 | 1,717,314 | 0.69 | 2009-11-9 | 1,717,314 | 2013-11-9 |
吴国明 | 937,962 | 0.38 | 2009-11-9 | 937,962 | 2013-11-9 |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6日